納稅義務人較易疏失而遭受處罰情形—漏報私人借貸利息及抵押利息等所得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虎尾訊】國稅局虎尾稽徵所表示:私人間之借貸所產生之利息所得,因未開立扣繳憑單,納稅義務人在辦理結算申報時經常疏忽漏報,經查獲除核定補稅外,達處罰標準者並送罰。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