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劃後再繼承之土地移轉 土地增值稅不可減徵40%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6/06/09 回上頁友善列印 重劃後再繼承之土地移轉 土地增值稅不可減徵40%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重劃後之土地於第一次移轉時,其土地增值稅減徵40%;但重劃後繼承之土地,繼承人繼承登記後再移轉時,已非屬重劃後之第一次移轉,不適用減徵土地增值稅40%規定。民眾如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承辦員:劉玉玲 聯絡電話:04-8870001轉117 更新日期: 105/06/07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