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徵田賦之都市土地不作農業使用應改課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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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徵田賦之都市土地不作農業使用應改課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民眾都市內農業區原徵收田賦(目前停徵)之土地,因填置土石未作農業使用,而被課徵地價稅。該局指出,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土地,僅限作為農業用地使用,倘改作其他用途,依土地稅法規定,應改課徵地價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原符合課徵田賦之土地,因未作農業使用而改課地價稅,如果恢復作農業使用,即可重新申請課徵田賦,減輕租稅負擔。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蕭麗紋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513

更新日期: 105/06/07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