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已經開始囉!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已經開始囉!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案件,已於105年1月20日開始核退,採直撥退稅者,退稅款於1月20日撥入指定帳戶;未採直撥退稅者,亦於同日寄發退稅憑單。本批退稅憑單兌領截止期限為105年3月18日,該所特別提醒納稅人於接獲退稅憑單後請儘速兌領。如退稅憑單金額在4,999元(含)以下者,請攜帶退稅憑單、國民身分證及私章至指定金融機構兌領現金;如金額在5,000元(含)以上者,則需將憑單持至銀行以票據交換方式領取退稅款。

  該所特別呼籲,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可多加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申報扶養親屬於各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辦理直接轉帳退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申報時指定之存款帳戶,除可儘快取得退稅款,免除退稅憑單因遷址無法收取或遺失之困擾,亦可節省前往銀行提兌時間,安全又便捷。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諮詢,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綜所稅股 鄭嘉儀,電話:04-23051116分機227)

更新日期: 105/01/30

發佈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