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04年稅務違章件數以使用牌照稅為最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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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104年稅務違章件數以使用牌照稅為最大宗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4年總計裁罰8,462件違章案件中,以使用牌照稅最多,計有8,275件,占總違章案件的97.8%,其他各稅如房屋、契稅、印花、娛樂稅等違章案件,則占總違章案件的2.2%。

  該局表示,違章原因,主要就是車輛逾繳納期限未繳稅,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補繳稅款外還要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其次是車主未定期檢驗車輛,車牌遭監理機關逕行註銷後,仍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補稅外,需另處2倍以下的罰鍰。

  該局呼籲民眾,車輛如有欠稅或被註銷牌照等情形,應儘速補繳稅款或重領號牌再上路,以免查獲被罰。

  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 105/01/2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