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傳教佈道之教堂不相連之傳教人員宿舍用地,是否可免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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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傳教佈道之教堂不相連之傳教人員宿舍用地,是否可免徵地價稅?

(臺中訊) 譚小姐來電詢問:教會所有供傳教人員居住之宿舍用地,未與傳教佈道之教堂相連,該土地是否可免徵地價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經辦妥財團法人登記之有益社會風俗教化之宗教團體,其專供公開傳教之教堂或寺廟用地免稅;如經查明其傳教人員宿舍等用地確與教堂相連而在同一庭院範圍內並以同一所有權人登記者,也可以免課地價稅。但若教會所有供傳教人員居住之宿舍用地,與傳教佈道之教堂、寺廟並未相連,仍應課徵地價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轄區為外埔、大安、大甲、清水、沙鹿、梧棲、龍井、大肚等8區,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洽沙鹿分局第一股04-26624146分機112,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 105/01/2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