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棚架是否併課房屋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屋頂棚架是否併課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屋頂搭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的棚架,屬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應併同房屋核課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未設有窗戶、牆壁的屋頂棚架,除供遮陽防雨外,所能增加房屋的使用價值非常有限,此類簡陋的棚架,則免予課徵房屋稅。民眾如有任何稅務上的疑問,請洽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
承辦員:蔡文彬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54分機

更新日期: 105/01/26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