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附條碼繳款書兌換A4影印紙活動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活動對象:設籍台北市之:&1營業(扣繳)單位 2政府機關 3學校單位&4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事務所&活動內容:納稅人自行列印台北市之國稅各稅目附條碼繳款書完成繳稅且繳納日期為100年10月1日至101年3月31日止,凡10張收據正本(限台北市之收執聯、蓋完驗證章後即當場返還)即可向本局兌領A4影印紙1包(70磅、100張),集滿20張收據者,可兌領2包,以此類推。每一單位限兌領一次,一次集滿50張以上收據者,加送購物袋乙個(每人限領一個),本次數量有限,送完為止。&活動期間:101年3月1日起~101年3月31日止&兌換窗口:臺北市國稅局8樓服務台,分機2017,張小姐&&&&&&&&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