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稅務案件 全面免附地籍謄本、戶籍謄本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申請稅務案件 全面免附地籍謄本、戶籍謄本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為提供民眾更便利、更貼心的服務,民眾申辦稅務案件免檢附地籍謄本及戶籍謄本,落實謄本減量政策。

  稅務局表示,民眾申辦稅務案件,以建物所有權狀或土地所有權狀取代地籍謄本,以戶口名簿取代戶籍謄本,不必再專程到地政、戶政機關申請地籍謄本、戶籍謄本,不僅節省民眾往返機關的時間及申請謄本的相關費用外,更能節能減碳環保愛地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您撥打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洽詢。

更新日期: 104/09/1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