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定課徵娛樂稅業者娛樂設備數量變動應申請重新核定娛樂稅稅額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凡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查定課徵娛樂稅業者,所提供娛樂設備數量有變動時,應向該局申請重新核定娛樂稅稅額。
該局指出,機動遊藝、電子遊戲場、卡拉OK、資訊休閒業等具有娛樂性之設施,經該局以查定方式課徵娛樂稅業者,如果娛樂設備數量有增加或減少時,應向該局申請重新核定娛樂稅稅額。
該局並提醒納稅人,娛樂業如有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及轉讓等情形之一者,應於事前填具「娛樂業開業、變更代徵娛樂稅款申請書」。
如有任何疑義,可至該局網站http://www.pttb.gov.tw/查詢相關訊息,或歡迎來電08-7338086分機322洽詢。
更新日期: 104/09/23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