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相互贈與土地須辦理土地移轉現值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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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間相互贈與土地須辦理土地移轉現值申報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夫妻間相互贈與土地,可選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仍須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土地移轉現值申報。

  該局說明,夫妻間相互贈與土地仍要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惟可選擇課徵土地增值稅或選擇暫時不繳納即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如選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方式申報,將來土地再移轉予第三人時,將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前之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計課土地增值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 104/10/0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