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104年房屋稅清查作業持續至11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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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104年房屋稅清查作業持續至11月30日止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及稅籍資料之正確性,每年均依規定賡續辦理房屋稅籍清查作業,104年清查作業期間至104年11月30日止,一般常見的頂樓增建、陽台封閉及房屋前、後加蓋等違章建築,都是房屋稅課徵的範圍,在未拆除前應依法設籍課徵房屋稅,本年度房屋稅籍清查重點尚包括農業用房屋、工廠、倉庫及尚未設籍房屋。 該局表示,為配合103年6月4日修正公布房屋稅條例第5 條規定,將加強住家用自住、非自住房屋之使用情形及適用稅率之查核,該局也再次提醒納稅義務人,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或使用情形變更等,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財稅局或其所屬民雄分局申報,以保障自身的權益,同時避免經人檢舉逃漏房屋稅遭受裁罰。 該局最後表示,清查期間會派員實地勘查房屋,承辦員會配帶該局識別證,請納稅義務人配合及協助,民眾如有任何房屋稅相關問題,歡迎向該局(電話: 05-3620909)或所屬民雄分局(電話:05-2260505)洽詢。

更新日期: 104/10/08

發佈單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