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贈與土地得選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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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贈與土地得選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夫妻之間贈與土地,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再移轉給第三人時,如果是選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則以該土地贈與前之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如果是選擇課徵土地增值稅,則以夫妻贈與時之當期公告現值為原地價。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土地增值稅是採倍數累進稅率計算的,如果夫妻贈與土地時選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未來土地移轉第三人時,增值幅度可能較大,就會適用比較高的稅率。

其實,夫妻贈與土地選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實質免稅,甚至將來移轉給第三人時稅負反而更重。民眾可事先評估土地未來的增值空間,選擇最有利的繳稅時機,以節省租稅開支。

如您對土地增值稅尚有不明瞭之處,可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更新日期: 104/10/12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