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地價稅即將開徵了,別因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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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地價稅即將開徵了,別因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地價稅每年開徵一次,104年繳納期間為當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課稅所屬期間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地價稅逾期繳稅,每超過2日按照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超過30日仍未繳稅者,稅捐稽徵機關於送達取證後,將會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今(104)年已委託郵局於10月底陸續寄出地價稅稅單,如果没有收到稅單或不小心遺失,只要一通電話或利用網路申請補發,稅捐稽徵機關將會為您重新寄送。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 104/10/2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