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主題自行車賽事應否課徵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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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主題自行車賽事應否課徵娛樂稅。

近年在政府鼓勵國人多以綠色運具代步之政策,自行車賽事活動頻繁,有市民電詢參賽是否需要繳納娛樂稅。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舉辦自行車活動比賽主辦單位僅對參賽者收取報名費,未對觀眾收取費用,報名費非屬娛樂稅課徵範圍,因此免繳娛樂稅。依據娛樂稅法第3條規定,娛樂稅的納稅義務人為出價娛樂之人。同法第2條則規定,娛樂稅就各種競技比賽等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所收票價或收費額徵收稅款,若不售票券,另以其他飲料品或娛樂設施供應娛樂人時,則按其收費額課徵娛樂稅。

該局指出,依法條規定,自行車賽事觀賞賽事的民眾,才是享有娛樂之人,因為主辦單位並未對觀眾收票價或費用,因此不須課徵娛樂稅。

更新日期: 104/11/20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