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查核機制 有效防止獎金被冒(詐)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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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在民眾一般生活消費中,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已經成為一種習慣,而且統一發票對獎已成為全民運動,然而為防止歹徒以不正當方法套取或冒(詐)領獎金,以確保獎金發放之公正性,異常中獎之統一發票查核機制成為有效的防制措施。
  財政部指出,利用統一發票套取或冒(詐)領獎金情形多為:以偽造或變造之發票詐領獎金;營業人無銷貨事實大量虛開發票,涉嫌詐領獎金;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未依規定開立發票,事後開立不實之統一發票,且將該發票占為己有冒領獎金;營業人或其所僱用之人開立發票不(未)交付買受人,占為己有涉嫌冒領獎金等,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規定,以不正當方法套取或冒(詐)領獎金者,應追回其獎金,主管稽徵機關並於取得相關不法事證後,移送司法機關究辦。財政部強調,該部於辦理中獎統一發票核銷作業時,均會篩選大量異常中獎之發票交由各地區國稅局查核,如發現有利用統一發票套取或冒(詐)領獎金情事,將依規定追回被冒(詐)領獎金解繳國庫,以維護統一發票給獎之公正性。
  財政部再次強調,自100年1-2月期起統一發票每期將開出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特別獎及200萬元特獎各1組,頭獎至五獎各3組、六獎5組,希望能提高民眾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之誘因,但為防止冒(詐)領統一發票中獎獎金情形亦會加強查核,特別呼籲有心人士勿以身試法,以免被移送司法機關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