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您繳稅的最佳選擇-「轉帳納稅」安全方便又省事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訊:您曾有過稅單逾期未繳納被罰滯納金嗎?因工作忙碌沒時間去繳稅、或者去繳稅時因找不到車位,臨時違規停車卻遭開罰單而懊惱嗎?建議您趕快去辦理轉帳納稅的申請,就可以避免上述之困擾。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定期開徵之房屋稅、地價稅或使用牌照稅,納稅義務人在開徵前2個月提出申請利用個人在金融機構開戶之存款帳戶轉帳繳納者,並經審核相符後,則所申請項目之稅款於該年度即可適用「轉帳納稅」繳款。 轉帳納稅繳款方式係由銀行在繳款書繳納期限最後1日才由約定的存款帳戶扣款,若繳納期限之末日適逢假日,則會順延至次上班日才扣款,因此,您可以不用擔心會被先扣款而損失利息的,而且只要您的存款帳戶存款足夠,更不用煩惱會有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或被移送強制執行的問題。
尚未辦理約定轉帳納稅的民眾,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889002索取轉帳代繳各項稅款約定書,依格式填妥相關資料,蓋妥存款印鑑章後,寄回該分局即完成轉帳納稅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