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土地免辦理土地現值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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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土地免辦理土地現值申報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規定,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且無須辦理現值申報,但民眾辦理繼承時,記得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再持核發之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至稅捐機關查註無欠稅後,到地政機關申辦繼承登記。
  該局進一步表示,為提升便民服務,自去年起與全縣8個地政事務所跨機關合作,實施傳真查欠聯繫作業,民眾只要就地於地政事務所即可完成查欠作業及辦理繼承登記,大幅縮短申辦時程,歡迎民眾多加利用。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張怡婷    聯絡電話:8870001分機114

更新日期: 105/01/04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