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綜所稅第三批退稅1月20日入帳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3年度綜所稅第三批退稅1月20日入帳

嘉義縣林小姐詢問:我去年5月綜合所得稅申報繳稅,後來又申請增加扶養就學的弟弟,請問退稅款什麼時候可以拿到?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三批退稅款(逾期申報案件或申報為繳稅案件後來經核定有退稅款),將於1月20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所以請各受退稅人查對帳戶或檢查有無接到退稅憑單,退稅憑單兌領期限至今年3月18日止,請接獲後儘速於兌領期限內持憑單向金融機構辦理交換或兌領。
該分局特別呼籲民眾配合使用直撥退稅措施,有退稅僅填寫金融機構帳戶即可直撥退稅到帳戶內,省時又安全。另外,提醒民眾,國稅局辦理大批退稅,只有「直撥退稅」或「憑單退稅」兩種方式,不會以電話或簡訊告知民眾到提款機操作提領退稅,如有任何疑問,可洽該分局電話(05)3621010轉203至209查詢。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李課長
聯絡電話:(05)3621010轉200

更新日期:2016/01/19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