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供員工停車使用之地上建物以有無收費區分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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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供員工停車使用之地上建物以有無收費區分課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營利事業所有地上建物專供員工停放汽機車、自行車使用,其房屋稅之課徵,如有收費者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如未收費者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任何稅務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許永明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214

更新日期:2016/01/04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