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繳了再上路,以免遭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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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繳了再上路,以免遭處罰鍰。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積欠使用牌照稅車主要注意了,該局在有些路段設置車輛檢查辨識系統拍照,如經查獲未繳納使用牌照稅而使用公共道路,除補稅外將處應納稅額一倍以下之罰鍰。

稅務局指出,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以下之罰鍰,是以欠繳使用牌照稅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補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以下罰鍰。

稅務局提醒車輛所有人,車子上路前,請注意使用牌照稅繳了沒,繳了再上路,以免遭處罰鍰。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更新日期:2015/12/28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