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旗山稽徵所將自100年4月1日起展開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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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旗山稽徵所表示,為遏阻逃漏,維護租稅公平,該所將於100年4月1日起展開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針對轄內營業人加強查核有否開立不實發票、以個人消費或不實進項憑證申報抵退稅款、有否依規定申報銷售額及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未據實申報銷售額及將不得適用零稅率銷售額申報適用零稅率等情事,列為本年度選案重點查核對象。
該所呼籲,為鼓勵營業人自動補報補繳稅款,100年3月1日至3月31日為稽徵機關輔導期間,如有上述情形,應把握時間。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儘速向所轄分局、稽徵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以免遭受處罰。【#092】
新聞稿提供單位:旗山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吳明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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