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領發票獎金追究刑責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虎尾訊】國稅局虎尾稽徵所表示:為鼓勵消費者購買貨物或勞務時索取統一發票,財政部訂有統一發票給獎辦法,但如以不正當方法套取或冒領中獎獎金者(例如發票未交付買受人卻占為己有,意圖冒領中獎獎金),除追回其所領取獎金外,主管稽徵機關得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責。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