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國稅局前鎮稽所將於近期展開營業稅專案選案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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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前鎮稽徵所表示:為落實營業稅稽徵,遏止逃漏稅,將於近期針對營業人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捐、取得個人消費或不實統一發票申報扣抵稅款、未依規定申報銷售額及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將不得適用零稅率銷售額申報適用零稅率等違反規定情形,展開營業稅專案查核作業。
該所指出,前項查核作業將自100年4月1日起展開,請營業人先行檢視有無上述違章情形,凡是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如果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的營業人,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只加計利息而免予處罰,但若是經查獲有違章情形,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除了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的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該所特別提醒營業人,請勿自誤受罰。【#085】
新聞稿提供單位:前鎮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洪婉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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