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停車場自用或無償供員工停車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5/11/30 回上頁友善列印 地下室停車場自用或無償供員工停車免徵房屋稅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各類建築物地下室停車空間,如僅供車位所有權人停車使用,或所有權人為營利事業時,無償專供員工停車使用,可免徵房屋稅。承辦員:陳德慶 聯絡電話:04-8870001分機202更新日期:2015/11/30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