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停車場自用或無償供員工停車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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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停車場自用或無償供員工停車免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各類建築物地下室停車空間,如僅供車位所有權人停車使用,或所有權人為營利事業時,無償專供員工停車使用,可免徵房屋稅。
承辦員:陳德慶   聯絡電話:04-8870001分機202

更新日期:2015/11/3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