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單寄存送達具合法效力,請儘速至郵局領取稅單繳納!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稅單寄存送達具合法效力,請儘速至郵局領取稅單繳納!

(新竹市訊)收到郵局稅單寄存送達通知書,請務必記得前往郵局領取並如期繳納,免得被加徵滯納金,又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收到行政執行署發出之傳繳通知後,到稅務局主張未收到稅單,要求僅補繳本稅免加徵滯納金。但事實上,稅單以雙掛號寄送,民眾因故未收到,而寄存郵局,已發生合法送達效力,逾期未繳納所加徵的滯納金就無法豁免。
稅務局提醒市民,住居所門首或信箱中,如貼有或置有郵局寄存送達通知單時,請務必前往郵局領取並如期繳納稅款,否則在繳納期限後30日仍未繳納,除加徵15﹪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5/11/27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