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所得分開查調,3月15日截止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今年為配合稅額試算服務,申請分開查調所得及扣除額時間提前在3月15日截止,逾期將不受理,想要申請分開查調的民眾,手腳要快。
  南區國稅局進一步表示,每年綜所稅申報期間,國稅局會提供民眾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的服務,如果民眾希望自己的所得與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所得分開提供,往年只要在4月20日前提出申請,今年則提前到必須在3月15日前提出申請,與提出不用稅額試算服務的申請時間一樣。
  該局呼籲,有需要申請分開提供所得及扣除額的民眾,可於3月15日前將申請書親自或以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或於100年3月1日起至100年3月15日止,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輸入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99年12月31 日戶口名簿戶號,於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申請。如尚有疑義,可直接向就近之國稅局洽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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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彙總編號:10003-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