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手工藝副業使用之房屋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家庭手工藝副業使用之房屋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個人利用自用住宅從事理髮、美容、洋裁等家庭手工藝副業,未具備營業牌號,亦未僱用人員,而免辦營業登記,免徵營業稅者,該房屋仍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惟依據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供自住使用之房屋稅率為1.2%;復依財政部訂頒「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須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使用,並供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3要件,方屬供自住使用。

    倘符合上揭要件可按自住用稅率1.2%課徵,不符要件則按非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果有稅務相關問題,歡迎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2015/11/1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