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只會收到一張地價稅繳款書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土地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只會收到一張地價稅繳款書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4年地價稅即將於今年11月1日開徵,以各縣市為單位採總歸戶制,按累進稅率計課。

  該局進一步說明,所謂總歸戶制即指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如持有多筆土地,該土地將合併計算總申報地價後,再按累進稅率計課地價稅,同一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僅會收到一張稅單。

  常有民眾向稅務局詢問自己的土地面積與鄰居差不多,為什麼地價稅卻高出許多,經歸納原因大多是一方有申請享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或雙方持有土地總數不同致適用地價稅累進稅率課稅級距不同所致。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104年期地價稅繳納期間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屆時如未收到地價稅繳款書,請記得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補發。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或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5/10/2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