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地價稅在11月份開徵 請儘早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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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地價稅在11月份開徵 請儘早繳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4年地價稅將在11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民眾將收到稅單,請記得於期限內繳納,以免被加徵滯納金。
該局說明,民眾可在104年12月2日24時前到便利商店(稅額2萬元以下)或利用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信用卡及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等方式繳納本年地價稅,逾12月2日以後僅能持繳款書至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臨櫃繳納。已辦理轉帳繳稅的民眾,請於104年11月30日24時前在帳戶預留足額存款,以免扣款時存款不足而產生欠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逾期繳納地價稅者,每逾2日按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逾期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5%滯納金外,將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民眾如有任何地價稅疑問,請撥稅單上聯絡電話查詢;或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潘春秀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34

更新日期:2015/11/02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