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地價稅即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5/11/02 回上頁友善列印 房屋出租地價稅即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土地即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該局特別提醒土地所有權人,如果土地原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而將房屋出租或供營業、執行業務事務所使用,記得向土地所在轄區之地方稅務局提出申報用途變更,以免被查獲除補稅外,還要處以罰鍰。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承辦員:黃逵鱗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34更新日期:2015/11/02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