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新制重購仍可退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房地合一新制重購仍可退稅

新營區林先生詢問:105年房地合一新制實施後,還可以申請適用重購退稅嗎?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申請房地合一課稅新制重購退稅優惠者,必須符合四項
要件:在二年內完成換屋重購的行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在該房屋辦竣戶
籍登記並居住;房屋需做自用住宅使用,持有期間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重購後五年內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
    國稅局提醒,除要符合重購退稅要件外注意:若以小屋換大屋,已繳納的售屋
所得稅可全額退稅;但若是以大屋換小屋時,就只能依據重購(新屋)價格占出售
(舊屋)價格的比率部分退稅。

更新日期:2015/11/04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