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需將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者,其申請時間較往年提前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為加強便民服務,財政部擴大納稅義務人查詢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所涵蓋之所得人範圍,將納稅義務人年滿二十歲(含課稅年度中年滿二十歲)且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之子女,及課稅年度之前兩個年度連續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之直系尊親屬一併納入。另為考量民眾之特殊需要,前述所得人得申請與納稅義務人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惟申請時間較往年提前,請納稅義務人特別注意。其申請方式及申請時間如下: 一、以書面通訊方式(含郵寄、傳真及臨櫃)或寄發電子郵件方式申請者:請於申請書載明申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或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申請日期,於100年3月15日前寄達或送達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 二、以網路申請者:請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以申請人之「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99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所載「戶號」為通行碼,於100年3月1日至100年3月15日止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辦理申請。 如有疑問請電洽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該局網站http://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資訊科黃綉黎,電話:04-23051111轉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