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用貨車牌卻擅自加裝座椅,小心查獲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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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用貨車牌卻擅自加裝座椅,小心查獲受罰!

(新竹市訊)如果您的愛車是領用「自用小貨車」號牌的廂型車,卻在廂型車後座加裝座椅當「自用小客車」使用,一經查獲,除應補繳「客車」與「貨車」的使用牌照稅差額稅款外,並處以「客車」全年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您!
該局近日於車輛總檢查時發現,甚多「廂型車」明明車門明顯標示「限乘坐2人」,卻擅自在應裝貨物使用的車廂內加裝座椅當客車使用,由於「客車」與「貨車」的應納稅額相差懸殊,車主顯然逃漏了使用牌照稅,等到被查獲,需繳納大筆的牌照稅及罰鍰時,才驚覺“代誌大條”了,悔不當初!如果您的愛車是領用貨車牌照,也就是說您行車執照上的車輛種類是貨車,其後座請勿擅自加裝座椅,如需加裝座椅者請儘速至監理單位申請變更車輛種類,才能避免查獲受罰!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使用牌照稅相關法令,可利用新竹市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或5225161轉311、315、316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您亦可利用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查詢相關資料。

更新日期:2015/11/17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