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請記得如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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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請記得如期繳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4年度地價稅已核稅完成,繳納期間自104年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請民眾依限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該局表示,本(104)年度共計發單件數89萬4,476件,稅額59億7,234萬959元,預訂104年10月22日寄發大稅額戶、習慣性欠稅戶及稅額核定通知書等雙掛號郵件,104年10月26日寄發一般繳款書及轉帳納稅通知單。為方便民眾繳稅,政府提供多元化繳稅方式,民眾除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臨櫃繳納外,亦可利用網際網路轉帳繳稅(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自動提款機及電話語音(信用卡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繳稅,另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另103年起已增加QR-code行動條碼,透過APP直接連結繳稅服務網站,於核對正確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後,輸入信用卡卡號或活期(儲蓄)存款帳號轉帳繳稅。

  民眾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提供熱誠服務。

更新日期:2015/10/2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