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免附戶籍謄本、免附地籍謄本之業務項目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中區國稅局免附戶籍謄本、免附地籍謄本之業務項目

(臺中訊)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為落實書證謄本及書表簡化,將於辦理特定國稅業務時,透過內政部開放之系統,主動協助民眾查調所需資料。

中區國稅局免附戶籍謄本之業務項目有:

(1)依所得稅法第72條規定,由遺囑執行人、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申請延期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
(2)申請遺產及贈與稅延期申報。
(3)被繼承人財產、所得及死亡前二年內贈與資料查詢。
(4)遺產及贈與稅申請實物抵繳案件。

免附地籍謄本之業務項目有:

(1)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申報案件。
(2)遺產及贈與稅實物抵繳案件。
(3)提供擔保品案件。
(4)綜合所得稅核課或更正案件。

(提供單位:服務管理股 廖禹苹,電話:04-23051116分機502)

更新日期:2015/10/16

發佈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