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全面檢討房屋坐落地段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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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今日(3月4日)召開「房屋坐落地段率評定方法之理論與實務研討會」,由許副市長志堅主持,邀請學者及業務相關專業人士,就房屋坐落地段率的訂定,作深入之探討。此次新北市房屋坐落地段率的訂定,規劃以區段土地公告現值平均數的相關性為基礎,建構整體、客觀、量化的地段率評估模型,由全市的角度進行全面、通盤性的檢討,是全國首創的突破性作法。
地段率的高低,會影響房屋稅負擔的多寡。房屋稅的計算公式為:房屋稅=房屋構造標準單價×面積×(1-折舊率×經歷年數)×地段率×稅率。地段率係依房屋稅條例第11條第3款規定,「按房屋所處街道村里之商業交通情形及房屋之供求概況,並比較各該不同地段之房屋買賣價格減除地價部分,訂定標準。」由於政府的相關建設支出,帶動商業繁榮,交通便捷,因此,商業愈繁榮、交通愈便捷的地區,地段率應調高使房屋稅增加,以反映其繁榮程度及享有政府公共建設之利益。房屋坐落地段率每三年應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行評定一次,新北市前於97年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應於今(100)年再度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行評定。
今日的研討會屬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的會前會性質,參與人士除新北市曾議員煥嘉外,還有朱澤民、曾巨威、黃耀輝、楊松齡等國內知名的財政與地政學者、5位房地產產業相關公會專家、農會代表,以及該府財政局、工務局、地政局、城鄉發展局、稅捐稽徵處的代表。研討會的主要議題在探討地段率適切的訂定方式,研討會中首先由稅捐處報告所規劃的地段率檢討作業方式,希望就理論面與實務面廣納專家學者的建言,使相關作業更為周延。
據許副市長表示,新北市的房屋坐落地段率,在91年、94年及97年分別進行3次調整,皆僅係局部微幅調整,而該市近年歷經新板特區、新莊副都心等規劃完成,捷運陸續通車、四鐵共構、各項重大交通建設陸續完工,以及升格直轄市之利多效應,使新北市各地區繁榮發展程度不一,現行的地段率在各行政區之間已有失衡的情形,實應通盤檢討與調整。稅捐處自99年起即規劃按地價區段土地公告現值的平均數高低訂定級距,再以各街路的土地公告現值平均數,對應至各級距,換算各街路的地段率。該處並動員各分處人員配合實地勘查,初擬100年的地段率後,於內部召開數次會議檢討各區街路地段率的衡平性。
與會人士對於新北市地段率檢討作業的用心,十分肯定。學者專家表示,以新北市的發展現況,現行最高地段率為160%,與基隆市、彰化縣、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相同,確不合理;將土地公告現值平均數的相關性納入房屋坐落地段率的考慮因素,部分學者認為也是合宜的作法。惟對於民眾的說明應清楚,加強政策的溝通,使民眾瞭解地段率的調整係為達成課稅公平合理的目標。許副市長在研討會結束致詞作成五點結論:一、與會專家學者的建言,屬新北市行政系統可執行者,應研議改進,必要時委託專業單位協助研究。二、非新北市行政作業可解決者,彙整報請中央儘速修正相關規定。三、加強補充向民眾說明溝通政策的內涵。四、研討會情形簽報市長,必要時向市長專案報告。
許副市長進一步表示,該市所規劃的地段率調整方案,與以前的作業模式大不相同,歷年的地段率檢討作業,多由相關人員實地勘查擬訂,由於負責勘查的人員僅係區域性而非全域勘查,較缺乏整體、客觀、量化的基礎,這次則是在基礎一致、通盤考量的情形下,按土地公告現值平均數的相關性,並配合實地勘查後,據以訂定地段率;目前該市規劃的地段率調整方案已公告並刊登新北市政府公報,民眾如有意見,可向稅捐處提出。本次的地段率調整方案,並非為了加稅而提出,而係基於課稅公平之考量,地段率應如實反映不同地段房屋不同的使用價值,並非全面調升,如地段率有偏高不合理者,也在本次檢討的範圍,將予以調降。以新板特區、新莊副都心為例,近年來公共建設發展迅速,地段率應該適度調升;而基於全市衡平考量,平溪、坪林、石門、烏來、貢寮、三芝、金山、萬里、瑞芳的部分地區,則應適度予以調降。今日研討會學者專家的建言及民眾反映意見將衡酌實情及可行性,作為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委員審議提案的參考。地段率調整提案如順利評定通過,將適用於101年5月開徵100年7月1日至101年6月30日之房屋稅,至於調降的部分,將提前適用於100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
撰 稿 人 :黃逸芳 電話:8952-8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