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商店代收行政執行案款。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便利商店代收行政執行案款。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於97年6月1日起推行便利商店代收行政執行案款,民眾若欠繳未滿2萬元之綜合所得稅、營業稅、地方稅(如汽、機車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及娛樂稅等),而移送行政執行,可持各分署發出之傳繳通知書,於繳款期限內至全國各地便利商店繳款,方便又省時。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便利商店代收案款包括綜合所得稅、營業稅及地方稅,繳納金額未滿2萬元(即移送金額與滯納金,加上利息及執行必要費用未滿新台幣2萬元)之案件,民眾可持各分署印製附有繳款條碼之傳繳通知書,於繳款期限內就近至全國統一(7-eleven)、全家、萊爾富及OK等便利商店繳費,四大便利商店全國據點超過9,000個,具有全年無休、24小時服務的特點及免收手續費,將可提供民眾更加便利的繳款管道。

   稅務局表示,除了各分署發出之傳繳通知書,另稅務局印製附有繳款條碼之繳款書,於繳款期限內皆可至全國各地便利商店繳款,並呼籲納稅人,應自行保留已加蓋收款章的傳繳通知書、繳款書及交易明細表5年,以保障自身權益。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615,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更新日期:2015/10/08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