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已開徵,請記得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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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已開徵,請記得繳納

104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於10月1日開徵,稅單已寄發,請營業用汽車納稅人接獲稅單後記得如期繳納。如未接獲稅單或稅單遺失,可前往地方稅務局、監理站或縣府為民服務中心申請補發,亦可以電話、傳真、書面、網路等方式申請。 地方稅務局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提供多元繳稅方式,民眾可於各地金融機構(郵局除外)、農漁會、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電話語音、信用卡或轉帳等方式繳納,繳稅金額2萬元以下亦可在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繳納,上述繳稅方式除民眾以信用卡繳稅須自行負擔手續費外,其餘方式皆無需手續費。 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逾期未繳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含行駛、停放)經查獲者,除補稅外,另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請民眾記得如期繳納以免被罰。

更新日期:2015/10/06

發佈單位: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