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自用房屋可申請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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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自用房屋可申請免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照顧低收入戶生活事實需要並減輕經濟壓力,對於低收入戶所有且供其居住之住宅房屋,可檢具鄉鎮市公所核發的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稅捐機關申請免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民眾,此項免徵房屋稅之規定僅適用於低收入戶,至於領有殘障手冊或中低收入戶的住宅不能適用。
承辦員:黃獻諄 聯絡電話:04-7239131或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轉216

更新日期:2015/09/3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