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土地參與重劃後移轉,重劃費用減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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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繼承土地參與重劃後移轉,重劃費用減除規定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參與土地重劃,其重劃土地分配結果公告確定,地政機關原以土地登記簿所載土地所有權人名義核發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繼承人辦妥繼承登記後再移轉時,該證明書之核發對象須更正為辦竣繼承登記之繼承人,其重劃費用始可自土地漲價總數額中減除。
該局特別提醒,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再移轉土地,主張減除重劃費用時,請記得檢附更正後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民眾若有疑問,請洽該局詢問,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
承辦員:莊筱茹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368

更新日期:2015/09/3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