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割協議書應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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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割協議書應繳納印花稅!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當民眾辦理繼承時,所簽訂之遺產分割協議書,如包括不動產分割在內,且係持憑該遺產分割協議書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者,該協議書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核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應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按協議成立時(非繼承時)價值之1‰,貼用印花稅票。

如果您尚有任何印花稅疑問,歡迎撥打本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本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5/09/22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