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房屋是否就不用繳納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老舊房屋是否就不用繳納房屋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屋齡並非免徵房屋稅之因素,也不是判斷房屋免徵的標準,因此除符合規定之住家用房屋總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者可免徵房屋稅外,不論屋齡多久,都要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指出:房屋稅之課徵係依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不同,分別按住家用、非住家非營業用及營業用等不同的稅率課徵,而房屋評定現值之合計係以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標準及房屋位置所在段落等級為計算依據,除住家用房屋總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者可免徵房屋稅外,住家用房屋評定現值超過10萬元,無論房屋屋齡多久,都要課徵房屋稅;另外,供非住家使用房屋,包括營業用或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者,則無論房屋現值多少也都要課徵房屋稅。

  您如仍有其他稅務疑義,可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22585000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及解答。

更新日期:2015/09/2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