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車繳稅再上路荷包省很大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逾期未繳納使用牌照稅車輛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時,會按查獲次數連續處罰,1年內第1次查獲,處以應納稅額0.3倍之罰鍰;第2次及以後再查獲時,再連續處以0.6倍之罰鍰。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注意,如果您還有牌照稅未繳納,可以向該局或所屬員林、北斗分局查詢及補發稅單,儘速繳清稅款,以免連續查獲加重處罰。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補發使用牌照稅單電話:
總 局04-7239131轉分機172、173、176、177
員林分局04-8320140轉分機420、422
北斗分局04-8870001轉分機308至311。
承辦員:蕭麗紋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513
更新日期:2015/09/14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