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將於100年4月1日展開,請營業人把握時效自動補報補繳稅款,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國稅局岡山稽徵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及遏止逃漏稅捐,將自本(10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執行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本次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重點係查核營業人如有取得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扣抵進項稅額憑證卻提出扣抵、有漏進漏銷或進項金額鉅大且加值率偏低、未依法取得進項憑證及誠實開立統一發票依法報繳營業稅、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卻未據實申報銷售額、非專營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營業人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未依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報繳營業稅、取得不實統一發票等異常案件。
該所呼籲營業人先行檢視帳簿憑證,如發現有前述違反稅法規定之情事者,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除加計利息外,將可免因逃漏稅被處罰,請營業人把握時效於3月31日前自我檢視帳證,如發現有上開逃漏稅情事,儘速自動補報補繳,以免遭受處罰得不償失。【#107】
新聞稿提供單位:岡山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劉盈均
聯絡電話:(07)6260123分機5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