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升格縣轄市,不影響市民房屋稅及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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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升格縣轄市,不影響市民房屋稅及地價稅

     因地方制度法修正通過,員林鎮正式於104年8月8日改制為員林市,升格後不影響市民的房屋及地價等地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買賣及持有房地產應課徵之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等地方稅,其課稅價值分別由地價評議委員會及不動產評價委員按區域繁榮狀況、交通發達程度及生活機能等因素進行調整,並不以升格為縣轄市為評價的依據,請民眾放心。

   該局進一步指出,未來員林市在都會化過程中,地方財政成長的確有潛力,例如房地產交易能夠增加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稅收,新建房屋對房屋稅稅收也有正面助益,而實際商業繁榮發展的區域,地價稅的公告地價及房屋稅的地段率則會適當調整,未來這些財源將會挹注地方財政,支援公共建設。

更新日期:2015/08/31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