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復查稅款未繳清財產仍會被禁止處分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5/08/24 回上頁友善列印 申請復查稅款未繳清財產仍會被禁止處分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稅單經合法送達後,如逾期未繳且滯欠稅額累計10萬元以上,無論有無申請復查,該局依規定就其土地、房屋或車輛等相當於應納稅額之財產,辦理禁止處分登記。若要塗銷禁止處分登記須繳清欠稅或提供相當財產擔保,方可辦理。民眾如有疑義,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或04-7239131轉分機562洽詢。更新日期:2015/08/24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