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中之欠稅可向行政執行分署申請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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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中之欠稅可向行政執行分署申請分期繳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經移送執行之欠稅,如一次繳納確有困難,可向所屬行政執行分署申請分期繳納;經核准分期繳納,而未依限繳納者,該分署可廢止核准,並逕就財產強制執行。如有疑問歡迎洽詢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
承辦員:林美伶 聯絡電話:04-8870001轉308

更新日期:2015/08/24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