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因「104年8月8日蘇迪勒 颱風」受損,於105年1月31日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稅務局主動退還溢繳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車輛因「104年8月8日蘇迪勒 颱風」受損,於105年1月31日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稅務局主動退還溢繳使用牌照稅。

104年8月8日因蘇迪勒颱風襲台,導致納稅義務人所有車輛受損無法使用,在105年1月31日前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該局將主動依據監理機關資料,退還車主無法使用期間溢繳使用牌照稅,免由車主個別提出申請。

稅務局說明: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因此次風災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得自災害發生之日起至105年1月31日止,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該局已與監理機關聯繫並密切配合,將主動依監理單位提供之資料主動辦理退稅,無須再行申請。

該局特別呼籲: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計徵,因蘇迪勒颱風車輛受損的車主請把握時效不要讓您的權利睡著了,對於以上內容有任何疑義者,歡迎撥打服務電話:7748823、7748833、7748853、7748863、7748873或撥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879999。

更新日期:2015/08/17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