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單經合法寄存於郵局即完成送達程序,縱未領取,逾期未繳仍會移送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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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單經合法寄存於郵局即完成送達程序,縱未領取,逾期未繳仍會移送執行

近來偶有民眾反應沒有收到稅單,為何會遭到行政執行署執行扣薪或自銀行帳戶扣款呢?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左營分處表示,部分民眾因事不在家且家中又無人代收稅單,郵局為告知民眾領取郵件,會製作送達通知書粘貼於信箱或門首,通知民眾到郵局領取稅單。依規定,稅單一經完備上述遞送程序而存放郵局後,縱未領取,已於寄存郵局當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如逾繳納期限仍未完納,將會被加徵滯納金並依法移送執行;如果是使用牌照稅案件,還有可能因未繳稅,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而依未稅行駛之罰則處以罰鍰。
該處關心市民朋友權益,特別籲請民眾應適時留意門首或信箱有無郵局所發的寄存送達通知書,並即時前往郵局領取寄存郵件,以維護自身權益,避免荷包無端多添損失。

更新日期:2015/08/12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